第 7周 對神及大自然之回應 月
第 3日 利廿四章至廿七章 日
利未記繼續陳明各種較瑣碎之律例:燃點會幕中之燈的例、陳設餅之例;又勸諭百姓不可咒詛聖名,免得受神的嚴懲。述完這些瑣事以後,神告誡他的子民,要好好保養賜給他們的地,每七年一次安息年,另四十九年一次禧年。禧年時,所有買別人房子、田地、葡萄園或橄欖園者必須將這些物業交還原主。神為操練百姓的愛心,命令他的子民不可向貧者取利,也不可將猶太人奴隸視作奴僕,到禧年時,亦應給他自由。在總結時,神強調順從者必蒙神眷顧及保護,違命者則得不到神賜福,神會讓他們受管教,受審判,受外敵欺凌,甚至亡國、城邑荒涼,直到他們承認罪孽,始得垂顧。最後,神也列明許願及奉獻條例:十一奉獻是當時已定下的規矩。
第廿四章  | 第廿五章  | 第廿六章  | 第廿七章  | 
褻瀆上帝  | 田地休耕  | 福臨大地  | 向上帝許願  | 
不潔的嘴唇  | 聖 潔 的 地  | 聖潔的嘴唇  | |
默想  | 
當以色列人進駐迦南,政治穩定下來,在大衛領導下,建立了國之規模後,他們從主前 1076年開始,便將禧年、安息年拋諸腦後。結果,被巴比倫於主前586年滅亡,又將子民擄去後,以色列亡國逾70年之久,為何要七十年那麼久?請算算,以色列人沒有守安息年多久了?他們總共「偷了」神多少安息年?神要他們補償多少年?
與主同行  | 
神的智慧高於我們的智慧,他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,所以,他對我們說:「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,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,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,都要認定他,他必指引你的路」(箴三 5-6)
請將「你」改成「我」,加上你的名字,然後將你要面對的事代入「一切所行的事」,假若你正尋找工作,你便代入「在我找工作的事上」,然後禱告求主賜力量,讓你跟從他!
金句: 利未記廿五章十七節
民數記
重 點  | 上一代  | 死亡  | 新一代  | |||||||||||||
從西乃山到加低斯 1-14章  | 從加低斯到加低斯 15-21章上  | 從加低斯到摩押 21章下-36章  | ||||||||||||||
分 段  | 點 數百姓:第一次  | 潔淨百姓  | 起程  | 怨言  | 曉 論 百姓 : 各項律例  | 怨言  | 再 起程  | 巴 蘭與巴勒之夜  | 點 數百姓 :第二次  | 再 曉諭百姓  | ||||||
潔 淨 律 例  | 拿細耳人律例  | 獻祭與守節律例  | 之 一 : 閒雜人之貪慾  | 之二 : 米利暗之譭謗  | 之三: 對探子之小信  | 之一: 可拉黨之背叛  | 之二 :擊打磐石之役  | 之三:火蛇之役  | ||||||||
1 - 4  | 5  | 6  | 7 - 9  | 10  | 11  | 12  | 13 - 14  | 15  | 16 - 19  | 20  | 21 上  | 21下  | 22 - 25  | 26  | 27 - 36  | |
1-9  | 10-14  | 15  | 16至21上  | 21下  | 22-36  | |||||||||||
主 題  | 預備前行  | 在路上  | 預備漂流  | 在漂流 路上  | 再起程  | 在摩押  | ||||||||||
起初情形  | 漂流時期  | 遙望迦南  | ||||||||||||||
地點  | 在西乃山曠野  | 在巴蘭曠野  | 在摩押平原  | |||||||||||||
時間  | 兩個月  | 卅八年  | 幾個月  | |||||||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