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9周 以斯拉帶來奮興 月
第 5日 拉七至十章 日
第六章與第七章相隔了五十八年之久(六15:主前516年;七1:主前458年),在這段時間,神一直保守回歸及仍在外邦之百姓。從第七章開始,本書作者便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現。他是大祭司之後裔,是通達神律法之專家,是敏捷的文士。在巴比倫期間他已搜集、審勘、核訂、編纂神的律法。他始創文士學校,更是會堂之創始人。他乃一位以「回到聖經」為口號之「奮興布道家」。他深知只有聖殿是不足夠的,要復興必須從全國歸主開始。所以他在亞達薛西王的支持下,率1753位同胞返國。要完成那九百哩、盜賊遍佈之旅程,以斯拉宣告從禁食禱告開始,求神賜歸途之平安。神果然保守他們平安回到聖地,他們即獻上燔祭。以斯拉抵達後馬上召開奮興布道大會,重整信仰,重組聖會。他奮興之第一步是自己先認罪禱告。奮興的火焰必先由領袖焚起,才能傳到會眾,以後奮興的火焰才會愈燒愈旺、愈傳愈廣。以斯拉自己認罪後又痛斥妥協、在婚姻上不隨神旨意、與異族不信者通婚的人,這些妥協者甚至包括祭司及利未人。以斯拉要求他們每人都認罪悔改,於是全國立時復興起來。
第七章  | 第八章  | 第九章  | 第十章  | 
以斯拉回歸  | 禱告順利歸回  | 認罪之禱告  | 會眾認罪  | 
行前準備  | 平安抵達  | 領袖復興  | 會眾之復興  | 
默想  | 
為什麼神那麼重視他子民的婚姻?靈性強如所羅門,當與不信者結合後,也受影響而跌倒。「二人不同心,豈能同行?」除非我們不是屬主的人,除非我們不事奉主,否則我們不能不在婚姻上謹慎,猶太君王大部分因婚姻對神不順從,以致拜偶像離開神。試看,現在多少信徒與不信者結婚後,仍可熱心、忠心事奉?
與主同行  | 
為建立美滿婚姻,我們必須重視鐵三角的關係──神、自己和配偶。你在擇偶及婚姻上,有沒有考慮神的心意?聖經中有關婚姻的教導(未婚者,請參林後六 14;已婚者,參彼前三1-7),有那些是你要立志遵從的?
金句: 以斯拉記七章十節
尼希米記
重 點  | 重建聖城  | 重建聖民  | ||||||||||||||||||
分 段  | 政治保障 1-6章  | 宗教信仰 7-13章  | ||||||||||||||||||
重 建 之 異 象  | 重 建 之 准 備  | 重 建 之 工 程  | 重 建 之 工 竣  | 奮 興 大 會 之 籌 劃  | 奮 興 大 會 之 過 程  | 奮 興 大 會 之 結 果  | 惡 習 之 革 除  | |||||||||||||
乍 聽 悲 音  | 禁 食 禱 告  | 奉 命 回 國  | 察 勘 工 程  | 勸 民 動 工  | 工 程 之 開 始  | 工 程 之 進 行  | 工 程 之 完 成  | 分 派 管理  | 調查譜系  | 講經大會  | 奮興大會  | 簽約侍主  | 各居各地  | 獻牆大典  | 外邦人不能入神的會  | 潔淨神的聖殿  | 恢復十分一的奉獻  | 重守安息日正規  | 禁與異族聯婚  | |
1上  | 1下  | 2上  | 2中  | 2下  | 3  | 4-6上  | 6下  | 7上  | 7下  | 8  | 9  | 10  | 11  | 12  | ||||||
1-2上  | 2下  | 3-6上  | 6下  | 7  | 8-9  | 10-12  | 13  | |||||||||||||
1-2  | 3-6  | 7-13  | ||||||||||||||||||
主題  | 尼希米之重建 (第一次)  | 城牆之 重建  | 以斯拉、尼希米之重建 (第二次)  | 神子民之重建  | ||||||||||||||||
地點  | 波斯  | 耶路撒冷  | ||||||||||||||||||
時間  | 約主前 445-420年  | |||||||||||||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