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 狗咬狗骨 得不償失
哥林多前書對信徒之間的相爭,說明應當由教會中一些比較成熟的人來解決。因為弟兄打官司是得不償失的。原因是:
一、弟兄姐妹打官司,首先失去的是錢財。在保羅的時代,猶太人從來不上法院或是找公正去處理糾紛,他們會找長老或到會堂來求公正。今天如果欺負我們的是不義的人,我們便需要給他施於法律的制裁。但若是牽涉到弟兄姐妹的時候,我們則不應找外人制裁,應該回到教會中尋找公正。不然的話,教會便失去見證,這也是得不償失。哥林多前書六章 1至3節,「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,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,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?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?若世界為你們所審,難道你們不配審判最小的事嗎?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?何況今生的事呢!」在這經文中, 保羅勸我們應當找信徒中成熟的人或長老來作審判的工作。
二、這會使我們丟臉。保羅提醒我們,我們乃是大法官,將來要審判這個世界。當我們醒悟到自己是大法官的時候,我們會否為這些小事去求助於別人呢?保羅勸導我們,當弟兄姐妹出現爭執的時候,應當找教會中比較成熟的、有智慧的長者來調解紛爭,這是智慧的律。
保羅告訴我們第二個律,就是愛心的律。哥林多前書六章 4至8節,「既是這樣,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,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?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。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判弟兄們的事嗎?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你們彼此告狀,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。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?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?你們倒是欺壓人、虧負人,況且所欺壓、所虧負的就是弟兄。」這愛心的律是寧願自己吃虧,也不願別人吃虧;寧願被別人辜負,也不願辜負人,這就是愛心的律。哲學家柏拉圖也這樣說:「寧可人負我,不要我負人」。羅馬書十二章19節,「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。因為經上記著: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』」。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』」。主要為我們秉行公義,我們無需丟自己的臉,這是不值得的。
第三個律是饒恕的律。我們不順服,一直想控告弟兄,乃是因為我們不懂得饒恕。耶穌說:「你們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主也饒恕你們的過犯,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。」不饒恕的結果是什麼呢?難道最大的影響不是我們自己嗎?饒恕的律是能建立人,也能建立自己。
三、打官司也會丟了神的臉。保羅反對弟兄彼此告狀的理由,是因為這樣做會辜負了神,使神得不著榮耀。若信徒打官司,一定會兩敗俱傷,其中一方、甚至雙方不再進入教會,也會成為初信者的絆腳石。
四、污穢神的殿。哥林多前書六章 9至11節,「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自欺,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偷窺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;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並藉著我們神的靈,已經洗淨、成聖、稱義了。」保羅說明了不義的不能承受神的國,然後就列出各樣的罪。其中可以說是與教會的紀律有關的。
1 淫亂。淫亂是指還沒有結婚的人與異性發生關係;
2 拜偶像。信主的人拜偶像,這是罪無可恕的;
3 姦淫。就是指結了婚的人與不是自己的配偶發生關係;
4 變童,還有同性戀、偷窺、貪婪、醉酒、辱罵、勒索等等。
保羅提醒我們,從前我們也許都是這樣,但如今我們奉耶穌基督的名,已經把罪洗淨,並成聖稱義。保羅要提這些東西的主要原因是:
1 加強說明為什麼世人沒有資格審判我們;
2 他提醒信徒不要自眨身份;
3 既然我們要承受神的國,那麼,我們就不要污穢神國的形象。
無論保羅的目的是那一方面,於不信的人面前告狀,會直接影響神的形象,也會影響我們自己的形象,更會影響神的教會。
今天的世界已經變得污煙障氣,世人還有資格來審判我們嗎?因此,我們要保守我們的嘴唇,不要在不信的人面前隨便地批評。我們做每一件事情都不一定是對的,但有一件事是非常重要, 就是我們一定要同心。一位哲學家說:「You are what you think.」他的意思是,你認為你是一個怎麼樣的人,你就是一個怎麼樣的人。當我們常常謹記自己的身份,我們便會少做一些與身份不相符的事情。讓我們切實地改變自己的價值觀,對這個吃虧的觀念有一個新的認識。又靠著主的靈,藉著祂的應許來管理自己,榮神益人!